立院在今年6月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導盲犬行路權總算獲得基本保障。當初支持此案通過的立委簡肇棟指出,此一條文雖通過,但社會大眾對導盲犬仍然陌生,導致盲人使用者、訓練人員及寄養家庭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仍不免受到一些質疑的眼光及對待,顯示未來對社會大眾仍有必要作廣泛宣傳與教育。
台灣盲人重建院惠光導盲犬中心今天帶著多隻導盲犬到立院到廣場,吸引媒體關注焦點,他們希望大眾能給導盲犬行動權。對於使用導盲犬的盲胞來說,原本被設計為輔助行動能力的導盲犬,卻成為盲胞出入公共場所的最大限制。
儘管法有明文,卻時常受到許多公共場所拒絕進入,甚至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也有被拒絕搭乘的不愉快經驗。對於使用導盲犬的盲胞來說,原本被設計來輔助行動能力的導盲犬,卻在這時成了使盲胞朋友出入公共場合的最大限制。除此之外,各大公共場所對於導盲犬出入的限制,也直接影響到導盲犬的培訓,使導盲犬計畫遇到難以突破的瓶頸。
台灣盲人重建院教務主任柯明期說,政府相關單位應在宣導工作上,繼續給與惠光盲犬中心協助,藉由有意義的大型宣導活動之舉辦、宣導短片及宣導手冊之製作,還有將導盲犬相關知識納入教科書中,才能真正落實導盲犬的觀念教育。
2004/11/10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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