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工局今年一至六月,共查獲卅二件違法聘用明眼人按摩案件,依法處以行為人一至三萬元、雇主二至六萬元罰款。勞工局也發現,有少數視障人士將按摩技能證照「出借」給明眼人從事按摩,一旦遭查獲,也將受罰,提醒盲胞勿觸法,因小失大。
勞工局表示,目前乙、丙級按摩士技能檢定考試只限對視障人士開放,一般而言,明眼人除醫護人員身分外,是無法取得按摩證照。北市現有一千零五十四人有合法按摩職業許可證,勞工局每兩天進行一次稽查,去年一整年處分案件為九十件,今年一到六月有卅二件。
勞工局視障就服組執行長邱秀玉說,從最近的稽查中發現,違法聘用明眼人按摩的業者多掛著「健康按摩」的招牌,集中在萬華、士林、松山區夜市人潮較多一帶,這群明眼按摩者沒有證照,素質參差不齊,更多的實則是色情、非法按摩。至於坊間常見的腳底按摩,因不涉及按摩「八大手技」,且有醫界人士主張,腳底按摩確實需仰賴部分視力,按理,由明眼人從事不屬違法。
她表示,取締明眼人按摩不易,必須要有現行行為,何況有的業者鑽法律漏洞,雖經營腳底按摩,但實際服務的部位可能「超過腳底」。市府則加強推廣合法按摩,提供消費者完善的資訊。至於違法業者,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卅七條規定,行為人處以一至三萬元罰款,累犯加罰,營業場所負責人加倍處罰,罰鍰二至六萬元。
摘錄: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