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首創全台灣之先,讓公立幼稚園的老師在寒暑假修讀特教學分。這批老師修畢學分回到幼稚園後,幼稚園可望開始招收輕度殘障生,讓殘障生的受教權獲得進一步保障。
為讓殘障生也能上幼稚園,受教權能獲得保障,縣教育局從2003年開始與國立台中師範學院合作,由中師提供教材師資,開辦寒暑期學分班,讓縣內公立幼稚園的老師進修特教學分。教育局長吳錫勳表示,老師需修完30個學分才算完成課程,而所有費用都由教育局支付,老師們只需利用寒暑假期間上課,不會影響到幼稚園的正常運作。目前已有兩批總計約1百位老師正在上課,第一批參加的老師可望在2005年結束30個學分的課程。
教育局特殊教育課長鄭玫芳指出,課程內容大多和特殊教育相關,包括如何教導、課程如何安排以及教學上要注意的事項,預計需要3個寒暑假才能全部修完,而縣內公立幼稚園約有100位老師,已分成兩批,第一批50位老師於去年寒假開始進修學分。
吳錫勳說,等到老師修完學分可以教導殘障生,回到學校後,公立幼稚園將開始招收殘障生;未來家有殘障兒的家長,只要先向教育局報名,經評估確認為輕、中、重度殘障,就可以在公立幼稚園就讀。
吳錫勳認為,以往家長總是不希望自己的小孩與殘障生在同一間學校一起上課,但殘障生已成為社會普遍性的現象,況且小孩子受教育的權利不能受到侵害,每個小朋友都有受教育的權利,他希望藉此也可以讓家長和小朋友接受殘障生。
摘錄:東森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