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民意代表服務處
工作職稱:電訪員
求才條件:職缺數10 不拘性別 歲以下
公告日期:民國2004年6月11日 期限從民國2004年6月11日至民國2004年7月5日止
受理單位:中華民國無障礙環境推廣協會 林孟仕 電話:(07)2411100
工作內容與要求條件
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九如四路
主要產品
工作內容
電訪民眾
技能專長
台語要佳 ,反應好
工作時間
時至 時止 計 小時 6月11日~7月5日PM6:00~PM9:30 休假日:
待遇
時薪 100
勞保
沒有勞保 加班狀況(輪班):沒有
教育程度
不拘
可僱用障別
相關說明
肢障可, 視障可, 顏面傷殘可, 單手操作可試用, 持雙拐可, 單眼失明可, 聽力普通者, 語言能力正常 ,顏面損傷可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可以 ,不可以是慢性精障,不需要貨物搬運,。
備註
(如:公司福利制度...)
工作地點有兩處 一處在九如四路一樓 另一處則在至聖路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