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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新知

無障礙環境 內政部將建立分階段期程

鍾蓮芳

撰文時間:2004/5/12

政府推動多年的「無障礙環境」政策,多年來進展有限,社會快速高齡化之後,迫切性日高。內政部長蘇嘉全昨天要求政務次長林中森協調營建署等相關單位,重新檢討無障礙環境政策,建立分階段目標期程,以便早日落實無障礙空間。

此外,有關離婚協調機制,是否試行「分居」問題?將先以兒童局目前積極推動的家事商談制度為主。

有關無障礙環境部分,政府雖然早在十幾年前就已提出,在各界推動下,公共設施、建築物的無障礙環境,如斜坡道、電梯、以及復康巴士等都訂在建築規則中陸續完工,不過,隨著時代改變,無障礙環境的定義已出現新的內涵。其中,社會快速高齡化,老人愈來愈多,交通工具、騎樓人行道、乃至一般房舍的無障礙設計,日益重要;此外,網際網路日益普及,網路的無障疑空間亦成為新的議題,所謂的「無障礙環境」應該賦予新的定義。

昨天與會的殘障聯盟等身心障礙團體,即認為政府推動無障礙環境的進度、內涵,都有待改進。蘇嘉全則回應將重新檢討無障礙環境政策,建立分階段目標期程,加速落實適於身心障礙者、乃至老人的無障礙環境。

摘錄:udn-y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