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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新知

視障生特殊電腦補助 辦法出爐

王紀青

撰文時間:2003/9/22


為加強縣籍視障生教育功能,新任教育局長李景聰特地給視障生一份「見面禮」,提供家長特殊電腦輔助器補助辦法及標準表,合於規定者可向戶籍所在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李景聰表示,輔具對身心障礙者的學習佔有很重要的地位,政府為照顧身心障礙者,對於輔具均有所補助。今年六月卅日發布的最新辦法,「特殊電腦輔助器」也已列入補助之列。他要求所有輔導員及教育工作者,給身心障礙學生最大的協助,排除學習障礙。依規定,以視障或具視障之多重障礙者為補助對象。
根據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如下:
$$輔助器具類別點字機二萬一千六百元(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額)、一萬零八百元(非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額);點字板一千八百元、九百元;收錄音機二千元、一千元;盲用手表一千八百元、九百元;安全杖七百元、三百五十元;弱視特製眼鏡或放大鏡五千元、二千五百元;義眼(單隻)一萬元、一萬元。
$$特殊電腦輔助器具十萬元(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額)、五萬元(非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額)。
補助對象1.已具備個人電腦基本配備如主機、鍵盤、螢幕
2.十二歲以上者
3.須藉特殊輔助器具始能使用電腦者。
$$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五萬元(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額)、二萬五千元(非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額)。補助對象依實際需要核定,並以戶為補助單位。


摘錄: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