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今天實施屆滿7年,但根據一項調查結果顯示,目前仍有近3成身心障礙者尚未就業,是全國平均失業率的7倍,六成六受訪企業進用身障者,給薪平均28360元,但高達八成二受訪身心障礙者認為企業接受身障者意願低,且實際領到薪水平均僅約兩萬元,落差極大。
1111人力銀行於16日至24日針對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進行網路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1312份,在95%信心水準下,誤差值為正負2.7%,,另外,1111人力銀行也採網路、電訪、面訪、傳真等調查方式,針對輕、中、重度身障者進行調查,共回收736份有效問卷。
截至去年底止,台灣地區身心障礙人口數為86萬1030人,占全國總人口數3.8%,但1111人力銀行調查發現,高達29.35%身心障礙者目前正待業中,是全國平均失業率的7倍,值得各界關注。
目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公家機關、私人機構雇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比率,分別不得低於員工總數的2%、1%,違者必須繳交差額補助費;最近殘障團體有意推動修法,將定額雇用比率「加倍」,他們期待,透過不斷的宣導與再教育,未來能有一天,身障者不必再仰賴身障法的定額雇用規定。
與10年前相比,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認為,企業對於雇用身障者的態度與意願已有顯著進步,但仍未臻理想;值得注意的是,雇主及人力資源部門主管對於是否雇用身障者,兩者的態度其實是有一定差距。
受限於企業主對身障者的想像,16種不同類型的身障者所受到的對待也出現差異;像是肢體障礙者,普遍被雇主接受的程度最高,但精神障礙、視覺障礙者被拒絕的機會就相當高。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前年底為止台閩地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已達831266人,佔全國總人口數的3.69%,扣除植物人和失智症患者,處於15歲至64歲間就業年齡的身障者共有489967人,其中以肢障者214768人為最多,其次是慢性精神病患者63765人、智障者62261人。
內政部、衛生署及勞工委員會曾委託國立中正大學進行「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顯示全國15歲至64歲間身障者就業率約在19%上下。王榮璋解釋,這19%就業中的身障者,是把打零工、販售刮刮樂彩券及鐘點打工全都計算在內所得出的結果。
單就定額雇用這點來看,王榮璋指出,在行政院長游錫?指示未達定額雇用標準的部門主管要被處分後,公部門雇用的情況已大幅改善,但私人機構的雇用情形仍不太理想,特別像是台積電這類大型企業,寧可每個月繳交上百萬元的差額補助費,也不願意雇用身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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