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障礙者簡稱視障者。廣義而言,如果個人需透過輔助器具如眼鏡、放大鏡等才能看清楚東西,那就稱為視障者。
所以說,視障不等於全盲,這是一般人常有的錯誤刻板印象。不要搞錯喔!
視障可分為全盲及弱視,其中又以弱視朋友居多,在我國的殘障認定標準是兩眼視力較佳的一眼未達0.1或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才有資格申請殘障手冊。
弱視朋友是視障程度較輕者,有時並不容易分辨出來,我們可以從他眼球震顫、看書、看電視等來判斷,弱視者看東西的距離相當的近,以使用電腦為例,有時幾乎是貼在電腦上。
視障者雖因視力的障礙影響其行動、社交、日常生活等,但他們在其他方面的發展和我們差不多,甚至在記憶力、聽聲辨人、聽音辨位、空間概念等方面都超過一般人。
重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01(不含)以下者。
2.身心障礙之核定標準,視力以矯正視力為準,經治療而無法恢復者。
中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不含)以下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24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40DB(不含)者。
3.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0.2以下(不含)者。
輕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至0.2者 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24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25DB(不含)者。
3.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0.2(含)至0.4(不含)者,或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
☆如何與視障朋友相處
●與視障者同行時
1. 帶領視障者走路時,只須將他的手引導到你的手臂肘彎處上端,跟隨你行走,不可用力拉、推視障者。
2. 帶領視障者搭乘汽車時。應先告訴他汽車的基本構造,並引導他的手觸摸車門的邊緣,尤其是車門的高度,以免撞到額頭。帶領視障者坐椅子時,亦應先引導他的手觸摸椅背,不可用力推他下坐。
3. 帶領視障者到陌生的情境時,請沿途說明交通狀況,並提示可能造成傷害之障礙物及危險地區,讓他熟悉四周環境的事物,協助他建立獨立的定向行動技能。弱視者無法看清招牌、路標、公車站牌的字體,必要時唸給他聽。
4. 看到視障者持白杖在路邊行走時,車輛應自動減速慢行或讓視障者優先通行。
5. 切勿讓視障者單獨等候在馬路中間或空曠處,讓他倚立在安全的牆旁或支柱物,並告訴他面對的方位,讓他安心佇立。
6. 馬路邊一些特殊的設施例如郵筒、消防栓、站牌、飲水機、垃圾箱等,都可能是視障者行動的標誌,若有移動應告訴視障者。道路中間的堆積物品應設法移開,以免視障者被絆倒。施工修路狀況應通知視覺障礙者,以策安全。
7. 看到弱視朋友時,請主動打招呼,並說出自己的名字,因為弱視者無法在距離外或昏暗燈光下看清來者的面貌。
●與視障者聚會時
1. 在聚會的場合,請主動向視障者自我介紹,並引導視障者和其他賓客會面。
2. 開會時,主席或坐在視障者鄰座者應循序介紹與會人士的職稱和名字。發言者應先報出自己的名字,以利視障者辨識。重要的會議資料應製作成點字或大字體供視障者使用。
3. 離開座位時,請告訴鄰座的視障者,以免視障者未察覺而自言自語。
4. 在團體中,讓視障者也能擔任適當的職務,以增進他對團體的向心力和責任感,並增加他的信心。
5. 與視障者交談時,請以一般音量和音調表達即可,因為眼盲並不影響聽力。
6. 一般人常用方向指示詞如。這邊、那邊,視障者不易領會,應改用肯定的方向指示詞,以利視障者辨識
7. 一般人以點頭、搖頭、舉手、手勢等肢體語言作表達,視障者看不到,應輔以口語指示或接觸性的溝通方式。
8. 一般人和視障者交往,只要有誠意,不必刻意迴避使用視覺字眼,例如:「再見」「待會見」等字眼。
9. 有些弱視者有視覺形象背景的困難,書寫板書時應儘量清晰,去除不必要的背景文字,字體不可太小或潦草。
10. 安排弱視者的座位時應考慮其個別視力狀況及採光需要。一般而言,以中間前幾排為最佳選擇,但有些弱視者有畏光的現象,座位應避開窗口強光的照射,有些弱視者需以輔助檯燈增加人工採光,有些弱視者,則習慣坐後排,以望遠鏡看板書。『有些視障者沒有光覺,進入視障者房間開燈後,請記得隨手關燈,以免視障者末察覺而任其耗電。
●與視障者購物聚餐時
1. 與視障者逛街購物時,請將物品的款式和價格告訴視障者,給他適度的建議,但由他自行作決定。
2. 發現視障者的衣服有破綻或污漬時,請輕聲告訴他,必要時協助他處理。
3. 視障者物品通常有其歸類和定位方式,請勿隨意移動。
4. 和視障者一起用餐時,請將菜單和價格唸給他聽,讓他自己點菜。並向他說明碗筷、湯匙、杯子的位置。如果是吃西餐,可將餐盤當作時鐘,依順時針方向為他解說各種菜色的方位。
5. 如果是共吃和菜或酒席,可詢間他的喜好,將各樣菜餚夾一些放在他面前的盤子,讓他自行取用。
6. 視障者也可以欣賞電影、電視和戲劇,陪伴者可低聲為視障者解說劇中情節。
摘錄:中華民國視覺障礙人福利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