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為提供身心障礙者各項友善金融服務,確保身心障礙人士充分享有基本、平等及合理便利的金融服務,已多次與身障團體、銀行公會及金融機構溝通,要求各金融同業公會訂定「金融友善服務準則」,範圍包括環境、溝通、服務、資訊、檢核與統計及公告等無障礙措施。
銀行目前提供的無障礙金融服務,主要有五個項目,包括提供營業場所無障礙服務,例如建置無障礙環境(如無障礙服務櫃台、導盲磚、無障礙坡道等)、設置服務鈴及服務專員,以協助身心障礙者。
此外,還有設置無障礙ATM服務,截至目前,符合輪椅者使用的無障礙ATM,共1萬8,662台,占所有ATM數比率達75%。
為符合視障者使用需求,銀行公會於5月19日邀集銀行及相關團體開會決議,預計一年內,於台北捷運各站(117站)、高雄捷運各站(37站)及視障團體建議的地點(27處),優先設置視障語音ATM,共計181台。
視障民眾於銀行開戶或申請貸款時,除可由親友陪同辦理外,也可選擇用依公證法規定辦理公證、或一位非經辦開戶之行員協助辦理。
本文出處:經濟日報(參考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