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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新知

司法院通令 不得拒絕導盲犬陪視障者進法庭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項程鎮

撰文時間:2011/12/9
為弭平法院歧視導盲犬的爭議,導盲犬協會秘書長陳長青今天帶著視障者邱文昇等人拜會司法院長賴浩敏。賴浩敏表示,司法院12月2日發函全國各地法院,要求法院確實遵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不得拒絕導盲犬陪同視障者出入機關及法庭。
  
 導盲犬協會上午帶著3隻導盲犬,拜會司法院。對於這起爭議,賴浩敏直說「覺得很遺憾」,希望這是偶發事件。他表示,司法院已通令各法院保障視障者權利,另將向導盲犬協會,購買200份導盲犬義賣掛曆,分送給各地法院,讓各法院能記得保障身障朋友。
  
 這次引發導盲犬入內爭議的邱文昇表示,參與宣導10年,若出現出言不當的執法者,可能有其他單位的人也會效法說,「連法院都不讓你們進來,那我為什麼要讓你們進來?」他說,這些事可能導致多年來的宣導白費。他說「導盲犬是我們身體上的一部分,希望我遇到的狀況只有這一次。」
  
 導盲犬協會表示,導盲犬不只是1隻狗,是我們的家人,穿越馬路、閃避障礙物,當我們的家人被欺負,他們不會視而不見,他是我們的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