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史以來第一遭,導盲犬及視障者組成的陳情團,今天上午赴監察院陳情,聲援上個月遭法官歧視的視障人士邱文昇與導盲犬。導盲犬協會強調,公部門應該以身作則、知法懂法,盼法官道歉,監察院允諾會儘快調查。
導盲犬使用者邱文昇和他的導盲犬Journey,今天在台灣導盲犬協會的陪同下,十幾隻導盲犬及訓練中的幼犬,帶領著視障者及志工,冒雨遊行至監察院陳情。
導盲犬使用者李威諭說,平常搭車、上餐廳常被拒絕,沒想到連司法單位也有如此情況,令人質疑法官的素質及教育養成。
當事人邱文昇回憶,法官經律師提醒,仍拒絕讓導盲犬進入法庭,甚至講出「如果有影響法庭的狀況,我就把牠轟出去」歧視字眼,讓原本想靠司法維護導盲犬權益的他,遭受二度傷害。
「公部門都不能做楷模了,一般民眾更難接受」,台灣導盲犬協會秘書長陳長青感嘆,導盲犬在台灣發展近十年,一般人不熟悉導盲犬,都可以透過溝通宣導,但公部門卻帶頭做最不好的示範,忽視身權法第六十條,保障視障者及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的權益。
陳長青強調,決定帶著導盲犬站出來,就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導盲犬絕對不會發生吠叫、便溺等法官擔心的情況,也呼籲政府落實法令宣導,別讓歧視事件一再發生。
本文出處:聯合報(參考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