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者非僅能從事按摩,還會製作電子書、懂行銷、甚至成為送行者專業樂師呢!為了協助視障朋友就業,勞委會除開設視障者專業訓練課程,也鼓勵企業進用視障者,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
據勞委會調查顯示,台灣視障勞動人口約有9427人,除從事按摩工作外,也有74%的視障朋友從事行政人員、技術專業人員、櫃檯服務、銷售服務、清潔服務等其他工作,可見視障朋友的工作能力很多元。
勞委會除了協助視障朋友就業外,也辦理視障者職業訓練課程,課程如製作有聲書、日語會話、客家八音、行銷訓練、樂音、送行者專業樂師等,開拓視障者多元職業技能。
依照今年2月1日修正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6條之1,公部門或委辦的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規定應進用1/10以上的視障者。對此,勞委會鼓勵企業進用視障者,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平均每年約提供90名視障者服務。
勞委會呼籲雇主能打破傳統刻板觀念,接納並協助視障朋友,勞委會也印製「進用視障者擔任電話服務工作手冊」,提供企業任用參考,盼能增加視障者從事電話服務的工作機會,增加視障者就業的新契機。
本文出處:台灣醒報(參考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