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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新知

視障者按摩 業營業稅減為1%

聯合報

撰文時間:2010/12/23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營業稅法修正草案,未來只要是依法取得按摩資格的視障人士經營,而且全部由視障人士提供按摩服務的按摩院,不論營業額高低,營業稅統統訂為1%。

財稅官員說,目前視障人士經營的按摩院,依照每月營業額高低營業稅從全免到5%不等,修正案完成三讀程序後,營業稅率都訂為1%,可落實政府照顧弱勢的構想。


本文出處: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