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營業稅法修正草案,未來只要是依法取得按摩資格的視障人士經營,而且全部由視障人士提供按摩服務的按摩院,不論營業額高低,營業稅統統訂為1%。 財稅官員說,目前視障人士經營的按摩院,依照每月營業額高低營業稅從全免到5%不等,修正案完成三讀程序後,營業稅率都訂為1%,可落實政府照顧弱勢的構想。
本文出處: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