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起至里辦公室辦理,核定後專人送到家板橋市申請殘障手冊的民眾將不須再到市公所,四月一日起,直接到里辦公室辦理即可,核可後的殘障手冊則由公所派人送達申請人家裡,避免來回奔波之苦。
板橋市長林鴻池上任後發現殘障朋友最困擾的問題之一就是交通不便,尤其到市公所洽辦殘障手冊常得轉好幾趟車,若碰到證件不足還得往返好幾次,極為不方便。
為了協助殘障朋友解決此問題,林鴻池要求民政課與各里溝通協調,決定將殘障手冊申請業務改由里辦公室直接受理,而申請殘障手冊所需的申請表、鑑定表與核定後的殘障手冊則由公所直接派人親送到府,減少殘障朋友舟車勞頓之累。
公所說明,從四月一日起,市民申請殘障手冊只要備妥一吋相片三張(黑白、彩色均可)、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到當地里辦公室提出申請,市公所會將鑑定表填妥後,派專人送交申請人,申請人再赴公立醫院或財團法人醫院辦理鑑定,完成後就會有專人將核定下來的殘障手冊送到申請人手上。
摘錄: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