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障礙兒童並非完全看不見
不了解視覺障礙兒童的人,往往以為他們完全看不見。其實完全看不見的視覺障礙兒童只是少數而已。多數仍然有一些視力。醫院或學校大都採用萬國式視力檢查表或史乃倫視力檢查表(E)來檢查兒童的視力,當兒童的視力在0.3,或20/70,或6/20以下時,就可以稱為視覺障礙兒童了。優眼(兩眼中視力較好的一眼)視力經過最佳矯正後在0.03以上但未達 0.3者,稱為弱視兒童。他們大都可以閱讀大字體課本,尚可自由移動。不過有些弱視兒童雖然視力正常,但是,視野在20度以內,雖然正前方的視力可以看得很好,但是旁邊的視力受影響,行動時必須特別注意旁邊來車。優眼視力經矯正後未達0.03者稱為全盲。部份全盲兒童仍可以在眼前數手指,或看清楚手的移動,或有殘存的光覺或光源覺。全盲的兒童大多以點字為主要閱讀工具。殘存的視力對於他們的行動,生活都有很大的幫助。
了解視力敏度有助於對視障兒童的認識
視力敏度代表一個人看清眼前某一距離以外事物的視力程度。通常以視力檢查表測量之。常用的視力檢查表有採C圖形的稱為萬國式視力檢查表,有採E圖形由上而下,由大而小分若干行排列。最上一行只有一個有C或E字。兒童站在設定的位置只能看清此行時,其視力為1或6/60或20/200。0.1乃是6/60或20/200的值。6/60是以公尺做為測量單位。也就是說,正常人在60公尺處可以看清楚的,他必須在表前6公尺才能看清楚,同樣地,20/200是以呎為測量單位。也就是說,正常人在表前200呎處可以看清楚的,他必須在20呎處才看得清楚,而6公尺約相當於20呎,所以視力為0.1或6/60或20/200的視障兒童,其視力遠不及正常兒童。一般而言,分數的分母代表正常人可以看清楚的距離,分子則是視障兒童可以看清楚的距離。如果兒童在設定的測量距離仍無法看清視力檢查表上最大的C或E圖形時,可以令兒童前移,如果他在表前一公尺處才能看清楚,則其視力敏度可以視為1/60。如果還是看不清楚,可以試著讓他數數手指,如果數得出來,則可以記為數手指(FC),若仍無法數手指,則可以試著讓他看看能否看到手的移動,如果可以,則記為手動。最後,可以試著在暗室中,打開電燈,如果他能察覺,就表示他尚有光覺,否則就是全盲了。
視覺障礙可能造成不便,但並非無望
許多視覺障礙者一但知道自己的視力無法復明時,先是一陣震驚,接著會感到無望。失明的確是一件痛苦的是事,但是並不一定非痛苦不可,尤其更不是世界末日,感到完全無望。一般人的生活中,視覺活動約佔70%,所以失明確實會造成失明者生活上很大的不方便。但是,由於科技的發達,這些生活上的不方便已可以加以克服。例如,吃飯、穿衣、起居、交通等,都可以靠科技發明或定向行動訓練來彌補。因此,許多盲人可以自己種菜、捕魚,燒菜煮飯,飲食赴宴,衣服搭配,打掃布置,行走乘車等,都可以不靠他人而獨立生活。所以,也許會有些微不便,但是,並不一定會感到痛苦。何況任何人在生活上都不會完全稱心順遂,隨時也都會有不方便的情況產生。今日社會分工越細,生活上的互相依賴和幫助是必然的,且是必要的。所以視障者不必因為不便而感到痛苦,尤其不可感到無望。一個人可用的器官可以相互補償,一樣可以完成您的願望。痛苦、無望,並非必然的,而是一切操之在您。如果您願意,您可讓自己快樂而不會感到痛苦,讓自己充滿希望而不是絕望。
摘錄:視覺障礙兒童並非完全看不見、了解視力敏度有助於對視障兒童的認識